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对涉民生案件穷尽执行手段,最终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曾某驾驶无牌号的两轮电动车,载着叶某在永安市某路段与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牌号两轮助力车发生碰撞,造成了叶某重伤的严重后果。**在住院抢救103天后,叶某于2018年3月因医治无效去世。**由于交通事故各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叶某的家属于2018年4月起诉至永安法院。永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叶某家属胜诉。但该判决生效后,林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叶某家属遂于2018年10月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林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但未能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林某下落不明,案件陷入执行僵局。**在此期间,因叶某家属生活困难,永安法院主动作为,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019年10月,经悬赏举报,执行干警发现林某踪迹并将其拘传到案,但叶某家属与林某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林某在被拘留15天后便“逃离”永安,此后林某又处于“失联”状态。
2024年6月,叶某家属提供线索称林某在三明某餐饮店工作,承办法官立即将此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制定执行预案、确保取得执行效果。经了解,该餐饮店工作时间为每日17时-23时,而林某在该时间段内出现的可能性最大。该案承办法官充分调配好车辆、人员,终于在2024年6月27日于三明某餐饮店内找到了林某。
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对林某从法、理、情方面做释明工作,并组织双方进行和解。林某表示其也想解决这个案件,但希望能调解赔偿款数额,最终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将应赔偿金额调整到20万元,林某当场支付8万元,剩余12万从2024年7月起每月至少支付3000元,直至剩余12万付清为止。至此,这起涉民生旧案得以执行和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