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福建省发布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通知
【核心内容】
- 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通知
- 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纳入居住项目的配套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选址布局和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满足住户需求
- 优先独立设置地上停车场(库),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 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救援通道的正常使用
- 停车位应分组且相对集中设置,并划分集中充电区域
-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消防设计要求,审查机构应核查相关内容并进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 各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设计和审查,确保消防安全管理
【评论内容】 小红书用户:哇!福建省出台了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通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是负责任啊!这些要求都很实际,希望其他地方也能效仿,让大家都能安心使用电动自行车。 微信公众号读者:福建省发布了新规定,要求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符合一系列要求。这是不是意味着现有的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都不合规了?要改造吗?这又要花费多少成本啊,有点麻烦。
" 【标题】福建新规: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要求详解
【核心内容】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的通知》。
- 通知要求新建居住项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按“四同步”原则进行设计。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选址布局和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优先独立设置地上停车场(库),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设计管理方面,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核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位置和设计要求。
-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小红书用户评论】 @小电动车主:哇,以后停车充电更安全啦!希望各地都能尽快实施类似政策!
@福建住建厅:厉害了,我的住建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规定越来越完善,点赞!
【微信公众号读者评论】 @电动车爱好者:这个政策对我们电动车车主来说是个大好事,希望能全国推广!
@安全第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很重要,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