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融监管总局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核心内容】
- 修订内容包括修改完善主要发起人制度、强化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完善业务经营规则、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 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要求不低于51%。
- 引导租赁业务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 强化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
- 制定差异化关联交易监管规则。
-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指标有所变化。
- 设置过渡期安排。
【评论内容】这次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真是负责任啊!提高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要求到51%,股东们可得拿出真本事了。而且还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不再做虚的。不过,这些规定会不会让一些公司难以承受压力呢?不过看起来大多数公司应该没问题,毕竟过渡期安排已经考虑到了。总之,希望这次修订能够真正提升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